威寧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開庭審理

2020年4月15日,江某某非法狩獵罪暨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威寧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威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指派公訴人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席法庭履行職責。


威寧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庭審中,江某某對其在禁獵期非法獵捕及購買八哥、斑鳩、鷯哥等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刑事起訴書、量刑建議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認定的事實、證據、訴訟請求、量刑建議等均未提出異議,並當庭表示對非法狩獵罪刑事和附帶民事公益部分認罪認罰,願意在法院判決後積極賠償被損害的野生動物的總體價值共計16600元,並在貴州省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檢察官提醒: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給全人類又一次敲響了警鐘,讓人類重新審視自己在大自然中的位置與角色,讓人警醒。保護野生動物,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保持生物多樣性和經濟社會全面持續協調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地球村,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應從你我做起,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嚴格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做到禁止捕殺、食用野生動物,用法治精神建設我們共同的家園,讓人類的小家幸福團圓,讓萬物的大家和諧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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