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推進樞紐機場與軌道交通有效聯通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要求聚焦當前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眼於滿足航空出行需要,充分發揮軌道交通的比較優勢,科學開展聯通工作,提高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安全性、便捷性、經濟性。

《意見》要求,圍繞航空樞紐高時效、集疏運、廣覆蓋的特點,緊密結合當地機場和軌道交通規劃建設情況,做好機場與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方式有效銜接,充分挖掘機場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潛力。做到機場與軌道交通硬件、軟件設施的全方位聯通,提高機場軌道交通系統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深入推進軌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構建智慧運行與智慧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根據機場旅客集散需求和相關規劃建設等情況,對功能定位、規模不同的機場分類施策。國際樞紐機場應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800-10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區域樞紐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300-5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本期規劃目標年預測年旅客吞吐量可達到3000萬人次及以上的機場,宜充分預留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等建設通道。少數具備條件的支線機場也應儘可能聯通軌道交通。

《意見》提出,拓寬軌道交通投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社會資本。鼓勵採用機場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發揮綜合交通多元主體組團效應。加強政府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創新優化補貼機制,促進樞紐機場軌道交通體系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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