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裡!山西省2020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通告出爐

根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52號令)等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申請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


1.同時具備以下申報條件

(1)已簽訂《傳統醫學師承關係合同書》,並經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公證的師承人員;

(2)自公證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滿三年的;

(3)已完成師承學習任務的;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

2.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申請者登錄山西省中醫藥數據中心(IP地址是http://59.49.101.120:12000域名http://www.sxszyysjglzx.cn:12000)進入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報名入口,註冊後填報個人信息。

(2)網下報名。填寫《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經核准其指導老師執業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衛生健康委初審,符合條件的上報省中醫藥管理局;指導老師執業地點在省直(管)醫療機構的,從其所在醫療機構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逐級申報。省中醫藥管理局對材料進行復核,複核通過,登陸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3.提交材料

(1)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4)學歷或學歷證明;

(5)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者核准其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

(6)經公證機構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係合同書》;

(7)跟師學習記錄等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8)在跟師學習期間,指導老師變更執業地點的,由最後核准其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填寫審核意見。

(9)參加過2012-2019年出師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如2020年繼續申請出師考核,只須提供1、2、3條所述材料。

4.材料審核

(1)縣級審核:縣(市、區)衛體局負責材料初審,要查看以上資料的原件,必要時要實地查看。向所在市衛生健康委提交第1、6條材料原件、照片及以上第2、4、5、6的複印件。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2)市級審核:市衛生健康委對材料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復核,必要時實地抽查。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復核。

(3)省級審核: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確認。

5.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20年4月20日啟動,6月20日結束;6月20日-30日各市進行網上審核並確認。

網下報名:各市應於6月30日前將相關報名材料報省中醫藥管理局。


(二)申請傳統醫學確有專長考核


由各市衛生健康委自行組織。其中,綜合筆試須各市組織實施,實踐技能考核原則上委託國家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基地(山西省中醫院、長治市中醫院)組織實施,費用由基地相關項目經費承擔。報名、排考場等相關工作可登錄山西省中醫藥數據中心一併進行。

1.申請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

(2)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

2.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同上。

(2)網下報名。申請者填寫《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向所在市衛生健康委提出申請。縣(市、區)衛體局負責對申請確有專長考核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對材料進行審查,審核通過,登陸報名網站打印准考證。

3.提交材料

(1)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4)申請者所在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其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年限的材料;

(5)兩名以上當地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材料,證明材料格式和內容由各市衛生健康委制定;

(6)各市衛生健康委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等。

二、考核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考核方式及內容

嚴格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考試大綱》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考核時間和地點

1.考核時間:師承人員出師考核擬定於2020年7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確有專長考核各市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其中臨床實踐技能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2.考核地點:師承人員出師考核地點另行通知。確有專長人員由各市確定。

3.相關表格請登錄山西省中醫藥數據中心下載。

三、其它

(一)從2020年起,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實踐技能考核原則上在國家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中進行,考核合格者,成績2年內有效。未在國家考試基地參加考核的考生,成績當年有效。

(二)根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52號令)要求,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通過考試取得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只作為其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之一。

(三)《關於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558號)規定:對於中藥,中醫類別醫師應當按照《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範》等,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開具中藥處方。其他類別的醫師,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中醫滿3年並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既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也可以開具中藥飲片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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