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否能夠抵扣撫養費?


彩禮是否能夠抵扣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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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彩禮,起於中國古代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從上述全國結婚彩禮分佈情況來看,大部分地區結婚都是需要彩禮的,只是對彩禮數額的標準要求不一樣而已。

在閩南部分地區,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時,通常是男方先向女方支付訂婚彩禮,然後先在男方家舉辦一場婚禮,而後在女方家舉辦一場婚禮。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都是在舉辦婚禮之後另行安排吉日。從舉辦婚禮到領取結婚證,期間也有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內雙方共同生活,難免會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矛盾爭吵,導致結婚登記一拖再拖,最後甚至一拍兩散,引發彩禮返還糾紛。

彩禮是否能夠抵扣撫養費?

【以案說法】

2017年下半年,陳女士與李先生雙方經朋友介紹相識,因雙方均已到適婚年齡,2018年2月雙方家長見面並商談婚禮事宜。2018年3月,李先生母親向陳女士母親個人賬戶轉賬88萬元,並備註彩禮。2018年5月,雙方按照閩南風俗習慣舉辦婚禮,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舉辦婚禮之後,陳女士便一直與李先生一家共同居住生活,2018年7月,陳女士懷孕。由於生活習慣不同,加之孕期脾氣易怒,陳女士與李先生經常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爭吵,從2018年11月起,陳女士便回孃家居住直到2019年5月,雙方非婚生子出生。在此期間,因雙方感情無法挽回,且對彩禮返還數額達不成一致意見,李先生遂將陳女士及其母親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彩禮。此案歷經一審、二審,2019年11月,二審法院判決陳女士及其母親返還彩禮50萬元。

2020年1月,陳女士以撫養費糾紛為由將李先生起訴至法院,同時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院凍結李先生銀行賬戶全部餘額共計2萬元。因凍結的餘額與陳女士主張一次性支付的撫養費數額相差甚遠,陳女士遂在明知李先生銀行卡被凍結的情況下,仍然將50萬元彩禮轉入李先生賬戶內,導致李先生無法將彩禮款取出。

如果法院最終支持陳女士的撫養費訴求,法院是否能夠執行50萬元彩禮款?

彩禮是否能夠抵扣撫養費?

根據民間風俗習慣,彩禮是男女雙方為締結婚姻,由男方(一般是男方父母)向女方(一般是向女方父母)支付一定數額的彩禮。該筆彩禮的來源其實是男方父母,而非男方。因此,在上述撫養費糾紛一案中,陳女士只能要求李先生支付撫養費,撫養費必須是李先生個人合法財產,陳女士通過惡意手段凍結李先生個人銀行賬戶中不屬於李先生個人所有的50萬元彩禮款,因該筆款項實際上是屬於李先生父母所有的,因此法院無權直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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