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過去相比,老年人離婚再婚數大增,四個現實原因起決定作用


與過去相比,老年人離婚再婚數大增,四個現實原因起決定作用


與過去相比,老年人離婚再婚數大增,起決定作用的原因是什麼。

過去的老年人很少有人想到離婚,再婚更難。

而現在的老年人離婚率逐年增高,再婚老人增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與過去相比,老年人離婚再婚數大增,四個現實原因起決定作用


♦️ 起決定作用的四個原因:

(1)老年人的長壽。

從人均壽命歷史數據看,1960年至2015年,55年間中國國民的平均預期壽命增長了32.64歲,增幅達75%。1960年中國人均預期壽命為43.35歲,1970年為58.68歲,1980年為66.52歲,1990年為69.03歲,2000年為71.73歲,2010年為75.01歲,至2015年為75.99歲,2019年京滬發達城市已過80歲。

過去的老年人五、六十歲時,身體健康每況愈下。六七十歲時,已有老態龍鍾的感覺。而現在人的平均壽命已經達到80歲左右,老年人還有精力和體力考慮未來幾十年的幸福生活。

(2)有獨立居住的房子。

過去兩三代人擠在狹小的房間裡,不敢考慮離婚和再婚。現在兒女結婚基本上都要買新房子。老房子留給老人,老人也可以買條件更好的新房。居住條件的改善,使他們敢於離婚和再婚。

(3)有穩定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

經濟上有保障,使得他們思想也更加活躍。老年人衣食無憂,生病由政府負擔大部分費用,沒有後顧之憂。

經濟基礎決定他們有能力改變現狀,提高生活質量。追求晚年情感上的幸福,滿足自己的心願。

(4)有兒女的理解和支持。

現在的兒女較早就獨立生活,受到開放的社會風氣影響,使他們能接受父母離婚和再婚。

子女不但在精神上支持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經濟上也較少糾纏不清。經過公證,或者簽訂協議,財產處理清晰。老人可以放寬心生活,不給兒女增添負擔。晚年可以請保姆照顧,或者選擇去養老院養老。


與過去相比,老年人離婚再婚數大增,四個現實原因起決定作用


⭕️ 值得注意的問題是:

| 老年人的婚姻由他們自己做主。婚姻自由也要體現在老年人身上,老年人也有愛情。尊重他們的感情生活,是他們晚年生活幸福的根本保證。

| 老年人良好的婚姻狀況,是他們精神愉悅,身體健康的需求。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要給予充分理解,尊重他們的選擇。老年人的婚姻是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該逐步提高對老人晚年生活的重視程度。

| 老年人再婚是他們養老模式的選擇。無論是居家養老,還是到養老機構養老,有伴侶的晚年生活,會讓老人有更多的幸福感。相互扶持的生活比較孤獨生活而言,兩個老人攜手走過人生最後的路,才是最美的一抹夕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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