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普法】面對家暴,要勇敢地說“不”!

【每週普法】面對家暴,要勇敢地說“不”!

作為相互陪伴一生的人,夫妻間應當互敬互愛,和睦相處,可夫妻之間實施暴力給其中一方造成人身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現象始終存在,家庭暴力問題作為離婚案件的誘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家庭的穩定與和諧。

案例簡介:

  胡某(女方)、馬某(男方)於2012年春節期間經人介紹相識並戀愛,2013年1月18日經政府部門登記結婚,同年10月生育一女。婚初雙方感情較好,後因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爭吵。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胡某分8次通過其銀行卡向馬某父親匯款共計34500元用於馬某父親的房屋建設。

  2017年8月21日,雙方再次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過程中馬某毆打胡某致胡某尾椎受傷,當天胡某報案稱被毆打。經醫院診斷,胡某第1尾椎不全骨折。後馬某認錯並寫下保證書,胡某未要求當地派出所追究其被馬某毆打致輕微傷的責任。

  2017年12月5日,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雙方自願離婚;婚生女歸馬某撫養,不需要胡某承擔撫養費;婚前婚後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但雙方並未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2018年2月1日起,胡某因“腰背反覆疼痛”,兩次住院治療共9天,花費8000餘元,其中,馬某支付了2000元。深圳市寶安區某醫院共開具7張病假單,證明胡某需全休110天(未包含兩次住院的9天)。

  2019年1月胡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馬某離婚;婚生女歸胡某撫養,無需馬某承擔撫養費;依法分割婚內財產,馬某一次性賠償胡某醫療費、誤工費、房屋財產分割、精神損失費等40萬元。

  陽新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胡某與馬某經政府登記結婚,系合法婚姻,婚後生育一女,雙方應當珍惜彼此之間的感情。但胡某、馬某因家庭瑣事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馬某還實施家庭暴力致胡某受傷,且雙方從2017年底開始分居,至今已一年半,感情已無法挽回,故陽新法院認定雙方夫妻感情已破裂,對胡某要求與馬某離婚的訴訟請求,該院予以支持。

  關於婚生女撫養權問題,因婚生女出生後不到半年時間胡某即跟隨馬某外出務工,婚生女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祖孫間已建立深厚的感情,如貿然改變生活環境將不利於其健康成長,故陽新法院認定婚生女由馬某撫養更為妥善,胡某承擔相應的撫養費600元/月,直至婚生女年滿十八週歲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胡某認為馬某在陽新縣興國鎮某村興建兩棟房屋,要求分割房屋價值230000元,但該房屋無產權證明系胡某、馬某所有;其次,該房屋為馬某父親興建,現其父居住在內,是否贈與馬某所有,無證據證實。故胡某無理由要求分割房屋價值,但胡某向馬某父親銀行賬戶轉賬34500元,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胡某應分得一半為17250元。

  關於胡某的損失,經陽新法院評析如下:扣減馬某已支付的2000元,醫療費為6000餘元,交通費為1000餘元,有票據為證,且能夠與胡某在醫院就診時間相吻合,陽新法院予以認可。根據醫院證明書,胡某實際誤工時間為119天,另胡某受傷前從事的為製造業,根據2018年度湖北省製造業人身損害賠償標準47878元/年,誤工費應為15000餘元,而預期誤工費及後續醫療費,胡某無證據證明確有發生,陽新法院不予支持。關於精神損害賠償問題,陽新法院依據本案實際情況及陽新生活水平認定為20000元。綜上,胡某的損失合計為43000餘元。

  最終,陽新法院判決:

胡某與馬某離婚;婚生女由馬某撫養,胡某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滿十八週歲止;馬某向胡某支付夫妻共同財產17250元;馬某向胡某支付胡某因家庭暴力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共計43000餘元;駁回胡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遭受婚姻家庭暴力時不要一味的忍讓,要勇敢的站出來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知識鏈接:

一、什麼是“家暴”?

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二、遭遇家暴後,受害人應該怎麼做?

1.向施暴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3.做好證據蒐集工作,如公安機關的接警記錄、出具的告誡書;受害者的傷情照片、視頻;就醫記錄,醫院的傷情報告以及證人、證言等等;

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不方便,你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通過上述途徑幫助你;

5.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三、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的措施有哪些?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護令作出時即生效。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應當給予訓誡,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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