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廳迴應“拆分眉山市”:可行性和必要性尚需論證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建議四川省地級市進行優化調整,包括在成渝雙城經濟圈之間調整區劃,近期形成川內第二規模的地級市;將眉山市分散到其他地級市等。

四川省民政廳稱,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4號)第二條規定,行政區劃應當保持總體穩定,必須變更時,應當本著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行政管理、有利於民族團結、有利於鞏固國防的原則,堅持與國家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注重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針,制訂變更方案,逐級上報審批。第三條規定,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以及變更隸屬關係或者行政區域界線時,應當考慮經濟發展、資源環境、人文歷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況。

四川省民政廳介紹,“將眉山市分散到其他地級市”屬於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調整事項,其審批權在國務院,按程序由應當地人民政府逐級上報國務院審批。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建議,是事關眉山市乃至四川省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涉及面廣,牽涉部門、人員多,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尚需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評估。

公開信息顯示,眉山建置於南齊建武三年(496年),歷史上曾為郡、州、專區治所。1997年5月30日,由樂山市劃出眉山縣、仁壽縣、彭山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建立眉山地區。2000年6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眉山地區,設立地級眉山市。同年12月19日正式掛牌。眉山市轄一區五縣(東坡區、仁壽縣、彭山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眉山市人民政府駐東坡區,是四川省最年輕的地級市。

2014年10月20日,彭山撤縣建區。至2019年,眉山市轄二區四縣(東坡區、彭山區、仁壽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是國家級天府新區、成都經濟區和大峨眉國際旅遊區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市土地面積為7140平方公里,人口342.26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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