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丨山西打擊「套路貸」打響「第一槍」 揭祕「套路貸」有啥套路

警惕丨山西打击“套路贷”打响“第一枪” 揭秘“套路贷”有啥套路

6月29日,從山西省公安廳獲悉,近期,山西運城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了一批“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截至目前,運城公安機關已打掉涉嫌“套路貸”犯罪團伙6個,刑事拘留33人,批准逮捕26人,移交工商部門依法處理違法違規經營的貸款公司20餘家。


這是山西公安機關集中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第一槍”。

套路貸

所謂“套路貸”,是指違法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條款,進而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以此侵吞被害人財產的行為。

被套路,車扣走,欠了十萬債

2017年12月,劉某通過運城某小額貸款公司貸款4萬元,但實際到賬只有3萬元。到了還款日,劉某聯繫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員進行還款,但是業務員惡意不接電話,導致劉某未能如期還款。

後來,劉某的抵押車輛被小額貸款公司偷走,並被索要“拖車費”“違約金”“罰息”等各項費用共計51600元。小額貸款公司威脅受害人,不還錢就賣車。

在受害人無力償還情況下,該公司又要求劉某先後通過其他小額貸款公司及個人借款,以貸還貸。在反覆借貸中,受害人劉某不僅車被扣走,還欠下小額貸款公司10餘萬元的債務。2018年2月13日上午,劉某向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報警。

幫人貸款還不起,選擇自殺

張某幫朋友李某在運城幾個小額貸款公司共計貸款數十萬元。因李某未能如期還款,該貸款公司通過打電話、發短信、微信視頻等方式,頻繁對受害人張某及其家屬進行騷擾。還以張某家人安全對張某進行威脅,同時收取張某高額的罰息,威逼利誘張某去別的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轉貸。

在一層又一層的套路之下,張某的欠款達到近百萬,無力償還的張某,在巨大精神壓力之下,最後選擇了自殺。2018年4月24日,張某妻子崔某向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又接到報案。

收取高額手續費,使到賬額與貸款額差距大

“套路貸”的報案接踵而至,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成立專案組,對近年來鹽湖區涉車貸、房貸糾紛的警情進行分析研判,發現了一批涉嫌套路貸犯罪的重要線索。

專案組發現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特點:

前期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取高額的手續費(即犯罪嫌疑人所稱的“砍頭費”),導致受害人實際到賬數額與合同數額相差甚遠。同時讓客戶簽署虛高或空白合同,固定其所謂的“合法證據”。

中期故意製造違約情形,以暴力、軟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催收,並搶奪、竊取受害人的抵押車輛。

後期在控制被害人車輛後,巧立名目,以收取“拖車費”“違約金”“罰息”等各項費用為由,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勒索。

騙人的團伙終被繩之以法

經過長達3月的縝密偵查,專案組決定收網啦。

2018年4月25日8時許,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抽調刑警、經偵、網警、巡警、110機動隊等組成26個抓捕小組,全面出擊,兵分九路對鹽湖區26家以“車貸”“網貸”“信用貸”之名進行“套路貸”的公司進行查辦。

這次行動,帶回各類涉案人員423人,查扣各類機動車345輛,暫扣33臺電腦主機、7檯筆記本電腦、1個移動硬盤等電子設備。

經過深入挖掘,打掉了6個涉嫌“套路貸”犯罪團伙,詐騙劉某和張某的團伙就在其中。

運城市警方發佈公告,責令曾經涉嫌參與“套路貸”的違法犯罪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時呼籲廣大民眾,都要積極檢舉揭發違法犯罪線索,特別是呼籲那些“套路貸”的受害人,都要儘快到公安機關主動報案或依法提供有關受害情況的法律證據。

山西警方劍指“套路貸”社會毒瘤

6月28日,山西省公安廳專門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機關,集中組織開展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

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全方位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的專項行動,最大限度地為受騙、受害群眾追贓挽損,堅決有效遏制“套路貸”違法犯罪的上升勢頭。

這次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主要是三類突出的違法犯罪:

一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是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虛假訴訟或採用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及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

以“車貸”“房貸”“校園貸”等“套路貸”名義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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