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反壟斷審查 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合併落定

上半年,國家能源集團已以“職能部門+產業平臺+服務中心”的模式完成了總部機構整合,實現利潤402億元。

在國資委對外公佈兩家公司將重組整一年後,中國神華集團(下稱神華集團)和中國國電集團(下稱國電集團)的合併終於塵埃落定。

8月28日,中國神華(601088.SH)、國電電力(600795.SH)均發佈公告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下稱國家能源集團)和國電集團此前在合併協議中約定的集團合併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

中國神華稱,接到控股股東國家能源集團的通知,已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該局經審查後決定,對集團合併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合併後,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

國家電力集團表示,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國家能源集團。根據此前的公告,國家能源集團因此次重組,承繼取得國電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國電電力 46.09%的股份。

今年2月5日,國家能源集團和國電集團簽署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併協議》。

根據合併協議,兩家公司合併後,國電集團將註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併後公司繼續存續。自合併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

合併協議還表示,在協議生效的前提下,本次合併的交割還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一是本次合併所必要的中國境內反壟斷申報通過有權監管機構審查;二是有權監管機構豁免國家能源集團對國電集團下屬上市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如今,這兩項條件均已滿足。

去年8月25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146號文,批准了本次合併。三天後的8月28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外發布《關於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的通知》,同意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實施聯合重組,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集團,作為重組後的母公司,吸收合併國電集團。

2017年11月20日,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召開重組大會,宣佈兩家公司合併重組,正式成立了國家能源集團。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官網顯示,上半年,公司紮實推進重組整合,資源配置效率提高,已以“職能部門+產業平臺+服務中心”的模式完成了總部機構整合,實現利潤402億元。

神華集團是中國第一大煤炭企業,國電集團則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兩家集團的重組,實現煤電聯營、構建煤電一體化,被認為將開啟國內煤電行業重組的先河。

合併後的國家能源集團,將涵蓋煤炭開採與銷售、發電與熱力生產、港口鐵路航運、煤化工、金融、節能與裝備製造等業務,橫跨多個行業門類。涉及資產超過1.8萬億元,在中國能源央企中僅次於國家電網、中石油和中石化之後,成為中國第四大能源央企。

從產量計算看,國家能源集團還將擁有四個世界之最,分別是全世界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公司和全世界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中國神華曾在公告中表示,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的重組,將引發煤電產業鏈的深度縱向整合,將調整煤電全產業鏈競爭優勢,有效提升平抑煤炭和電力價格波動的能力,可以預見,未來具有優勢資源的煤炭企業與火電企業組成煤電一體化經營實體將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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