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合同制和備案制到底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越來越吃香,事業單位對於大家並不陌生。事業單位員工,在外人看來光鮮亮麗,但編制問題也是心中一痛,只要有機會都會想盡辦法考編制。並且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都考慮考事業單位編制,隨著國考限制越來越大,題目的難度加大,更多的畢業生選擇考慮事業單位,但是事業單位有什麼類呢,都有哪些區別呢,華圖小編給大家分析一下。

事業單位是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在事業單位進行改革後,國家決定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分類的目的還是為了方便以後改革。事業單位分為三類:行政類事業單位、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及公益類事業單位

到2015年底,事業單位被分為了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事業單,在2016年,事業單位決定從公益二類的單位開始實施改革,因此在這三類事業單位中,公益二類所佔的數量是較多的,高校和醫院就在這裡面。很多報考醫院的考生,都有很多疑問,為什麼編制又分為三類呢,都有是什麼,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

聘用制: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合同制: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係",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但是合同制有規定,規定是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備案制: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到登記註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備案制管理,實際上備案制是比合同制的好,但是比聘用制的差,一般還是聘用制對於我們是有利的,但是備案制的是一種創新的編制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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