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新興法院強制騰退「老賴」房屋

「执行工作」新兴法院强制腾退“老赖”房屋

2018年是“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勝之年,為維護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依法嚴厲懲戒“老賴”,新興法院於近日,依法對霸佔涉案房屋的被執行人予以強制騰退,破解涉案房屋得不到交付的執行難題。

「执行工作」新兴法院强制腾退“老赖”房屋

案情回顧

被執行人歐某某,因向廣東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96605.25元及利息逾期未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新興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拍賣被執行人歐某某位於新興縣新城鎮某小區的房屋及車房,所得款項用以償還申請執行人的貸款。該房地產於2018年7月16日被買受人以751280元的最高價競得。新興法院執行幹警多次上門要求被執行人歐某某搬離房屋,歐某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執行。新興法院於2018年8月1日作出公告,責令歐某某在2018年8月15日前搬離上述房屋,騰退給買受人,並告知其到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但期限屆滿後,歐某某仍未履行騰退房屋義務。

「执行工作」新兴法院强制腾退“老赖”房屋
「执行工作」新兴法院强制腾退“老赖”房屋

執行現場

2018年9月10日,新興法院執行幹警會同買受人代理人、搬家公司人員到歐某某的房屋進行強制騰房屋工作,將被執行人歐某某及其家人在屋內的個人物品強制搬離,並將房屋換鎖,最終順利將房屋交接給買受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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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春

李錦偉

嚴志怡

新興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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