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鎮靜藥強姦女患者 涉事“醫生”獲刑6年4個月

1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檢察院獲悉,近日,經雙流檢察院起訴的一起曾受到網絡關注的“醫生”性侵女患者案,

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決的罪名中,除了強姦罪,“醫生”還被判犯有搶奪罪、使用虛假身份罪

經查明,2018年5月,患者李某某(女)經事前與被告人羅平聯繫,到羅平上班的雙流區某醫院治療腋臭。羅平將李某某帶進醫院檢查室後,先後給李某某注射了藥物,李某某隨即進入了昏睡狀態。羅平趁機與李某某發生了性關係。後李某某逐漸甦醒,發現羅平與自己發生了性關係,當場表示反對,並拿出手機準備報警。

注射鎮靜藥強姦女患者 涉事“醫生”獲刑6年4個月


羅平見狀,搶過李某某的手機,並表示希望和李某某協商處理。李某某不同意,在檢查室大聲呼救,引來醫院工作人員的關注。後李某某趁機打開檢查室房門,離開檢查室,並用醫院工作人員的電話報警。羅平見房門打開後,隨即逃離現場,將李某某的手機(價值人民幣2684元)及身穿的工作服丟棄在廣都大道一垃圾桶內,後離開成都。

辦案人員經調查發現,羅平沒有取得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2017年6月開始,羅平在雙流區某街道開設的“1+1服務中心”從事醫療活動,並辦理了虛假的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和身份證。羅平向雙流區某醫院提交了上述虛假證件的複印件,並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階段性在雙流某醫院坐診。

2018年5月25日,成都市雙流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犯罪嫌疑人羅某批准逮捕。檢察院經審查後,最終以涉嫌強姦罪、搶奪罪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將羅平起訴至雙流區人民法院。

近日,雙流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最終判處羅平犯強姦罪、搶奪罪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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