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

93記者陳裕傑

今天上午,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陳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案,並當庭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

1年3個月

去年11月30日晚,溫州樂清警方接到一名11歲男孩的母親報警,稱孩子於當天下午在放學回家途中失聯。接報後,警方連夜開展尋人工作,同時,尋人的消息在各大社交平臺也被大量轉發,孩子的父親更是發佈消息表示願意“重金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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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93也全程跟進報道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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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後,孩子被找到了,但事實卻是,男孩的母親陳某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她和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而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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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公安機關對孩子的母親陳某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12月14日,樂清市檢察院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陳某批准逮捕。

在今天的庭審中公訴人認為,整個過程中,公安出警600餘人次,出動了搜救艇、搜救犬,多家公益組織參與,全國多家媒體報道。相關報道在百度搜索榜第七名,新浪微博2.1億閱讀,熱搜榜第一。陳某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法院結合具體案情作出了有期徒刑1年3個月的判決。

支持法院判決的點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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