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瀋陽:男子打110辱罵接警員被拘留

因為多次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辱罵接警員,並先後兩次報假警,瀋陽一男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昨日,瀋陽市公安局對外發布消息,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的治安案件,違法行為人張某被予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件

男子多次惡意撥打110

辱罵接警員

今年9月1日,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經工作查明,違法行為人張某(男,52歲,瀋陽市皇姑區人)自2017年以來,多次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辱罵接警員,並先後兩次報假警,嚴重影響公安機關正常的110接處警工作。

針對張某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9月2日,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200元罰款的處罰。

警方提示

故意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

涉事人員要擔責

對於報假案、謊報警情的行為,警方提示,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對於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警方同時提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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