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瀋陽:鼠年春節煙花爆竹明年1月17日開始燃放

2020年春節期間,瀋陽煙花爆竹銷售時間為1月17日零時至1月31日24時(農曆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共計15天;燃放時間為1月17日零時至1月31日24時和2月8日當日零時至24時(農曆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當天),共計16天。12月16日,瀋陽召開2020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會,並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及銷售監管等情況進行了部署。

監管 嚴查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目前,全市有15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分10個儲存區域,庫存煙花爆竹產品約30餘萬件。此次會議再次明確,2020年春節期間,嚴格控制總量,任何地區不得超指標增加零售網點數量;只允許銷售、燃放個人燃放類產品,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不得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全面實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配送服務,個人和零售經營者不得自行提貨,不得私自運輸煙花爆竹;實行專營標識管理,產品內外包裝上必須標註本市批發企業專營標識,無標識視為非法產品予以查處;實行全連鎖經營,各地區負責統一製作牌匾式連鎖經營企業標識,取締條幅標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凡是不按照要求交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煙花爆竹經營者,一律不得從事零售經營活動。

“在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時段,我們要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嚴厲監管煙花爆竹零售點位,凡是發現違法違規情況,一定會依法依規頂格查處。”瀋陽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副處長王季勝表示。

提示 買菸花爆竹要注意“三識別”

據介紹,除依法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存放重量超過10公斤的煙花爆竹。形象地說,這10公斤煙花爆竹相當於十掛“2000型”鞭炮,或一箱左右的禮花,請市民一定要注意。

對於如何挑選及購買菸花爆竹,在此也提醒您注意“三識別”。

1.識別銷售商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要在正規的零售點購買菸花爆竹;

2.識別煙花爆竹的產品類別:要購買“個人燃放類”產品;

3.識別產品的外觀:選購的煙花爆竹應該無黴變、無變形、無漏藥浮藥。產品標誌應完整、清晰,有正規的廠名、廠址,有警示說明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說明。

方便 390個零售點可就近導航

按照最新頒佈的《瀋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瀋陽三環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全市禁止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這意味著,2020年鼠年春節是瀋陽三環繞城公路以內城區准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最後一個春節。

2020年春節期間,瀋陽零售點總量為390個。按照要求,任何地區不得超指標增加零售網點數量,要根據地理位置進行定址、定位,並在1月10日前通過“瀋陽市煙花爆竹管理一張圖”App向社會公佈。目前,已經有部分地區上傳零售點位,市民可下載查詢。同時,如果市民選定了所購買的攤位,還可以通過系統直接導航到攤位。同時,市民若發現違法經營及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可撥打110或者12350進行有獎舉報。

瀋陽晚報、沈報融媒主任記者劉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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