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是和律師事務所簽訂,還是和律師簽訂?

法律顧問,是指解答法律詢問,提供法律幫助的專門人員。如受當事人聘請,為當事人處理有關法律事務,或接受非訴訟事件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幫助,或在民事訴訟中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辨護人出庭辨護。其責任是為聘請單位就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査法律事務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擔任法律顧問是我國律師主要業務之一,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法律顧問的作用將愈顯重要。


法律顧問簡單說法,就是一個負責法律事務的管家!


法律顧問注意事項:

1.律師事務所可受聘擔任聘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指派本所執業律師負責在聘期內為聘方提供綜合性法律報務。

2.受律師事務所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須是依《律師法》及有關規定取得了律師執業證並在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執業律師。

3.法律顧問的報酬,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受律師事務所指派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不得直接從聘請人處收取任何報酬。


所以,法律顧問還是需要和律師事務所簽訂!

法律顧問費用自行與律所協商溝通。


上海度和律師事務所,首次諮詢一小時內免費。

專業領域:合同糾紛、欠款清收、刑事辯護、交通事故、公司事務、勞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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