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必須唱滴唱遼

唱歌,必須唱

大家都知道,以前的歌手唱歌時,遇到字唱,遇到字唱。比如我們最熟悉的歌曲:“若是那豺狼來,迎接他有獵槍……”;“中華民族到最危險時候……”等等,聽起來很有美感。各種民俗歌謠、傳統曲調也都這樣唱。唱聽起來很舒服。可是,現在的歌手不懂語音方面的道理,他們不唱,而是唱。也就是說中,他們遇到

字唱,遇到字唱,把歌曲唱特別難聽。若讓現在這些歌手原唱上面兩首歌,他們一定會唱成“若是那豺狼來勒,迎接他有獵槍……”;“中華民族到最危險時候……”。那麼唱的話,就沒有美感了。

之所以難聽,是因為它違反了漢語的語音規則。

在漢語中,字的讀音本來是dī,與滴同音。普通話中,當且僅當字處在輕讀位置時才讀de;字的讀音本來是liǎo,與遼字相近。在普通話中,當且僅當字處於輕讀位置時,才讀le。

字在一般位置,沒有輕讀為de的要求;字在一般位置也沒有輕讀為le的要求。在漢語大多方言中,的、了二字也沒有輕讀為de、le要求。

在普通話的平、上、入、去的四聲聲調環境下,的、地、得、了這四個字處在特定位置時,才輕讀為de、de、de、le。在通常位置上,的、地、得、了必須讀為它們的本音dī、dì、dé、liǎo. 一旦離開普通話的四聲聲調環境,的、地、得、了必須讀作它們的本音dī、dì、dé、liǎo。

作為歌詞被吟唱時,漢字已經完全離開了四聲聲調環境。一旦離開普通話四聲聲調環境,就沒有輕讀這回事了。沒有輕讀要求,的字、了字就必須讀為本音dī、liǎo。正因為唱不符合漢語發音規則,沒有輕讀要求也發輕讀音,所以唱的歌聲聽起來特別彆扭,十分難聽。我們都知道,唱歌只要吐字清晰,沒有輕讀要求。現在的歌手唱歌時也發輕讀音——唱

,唱出來的歌好聽才怪。

當然,在個別地方,唱也是可取的。比如把“是我生長的地方”唱成“是我生長得地方”就比較好聽。因為在此處唱de(的),可以避免與di(地)這個音重複,聽起來清晰明瞭。

以唱歌為業的歌手們,閒時愛唱愛亨的人們,唱吧!你的歌聲會因此上一個檔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