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看到中國銀保監深圳監管局的一篇內部的文件,關於對《前海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設立方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函,裡面清晰的說明,為了加速推進大灣區和深圳示範區建設,發揮保險中介優勢和作用,在前海設立以中介機構為核心的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提供跨境保險產品諮詢,銷售和理賠服務,實現大灣區保險互聯互通的有效破題。
具體內容因為意見函內容的特殊性,不知道公之於眾是否違反相關條例,這裡就先不公佈了。感興趣的可以私下聯繫我查看深圳保監局的掃描文件。
這個徵求意見的函,為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業務的實踐,提出了一些新概念。
一,如何合法的跨境銷售/理賠;
二,如何讓雙牌照監管落地。
一些圖,我這裡可以放上來參觀。
深圳銀保監的跨境投保方案建議
總之這是一塊兒非常大的蛋糕,有足夠的想象空間。
可以設想一下,如果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可以合法合規的在大灣區甚至是國內進行“跨境銷售”,面對面的和客戶交流保險產品,那麼這樣溝通的效率是否會進一步提升呢?如果客戶無需擔心外匯管制和理賠入賬的風險,那麼客戶購買香港保險產品的意願會不會更高呢?
這些概念也為內地的一些中介機構提供了潛在的紅利,為前海吸引來一大批潛在的合資格的保險銷售人才。而前海創新服務中心也提供了類似“滬港通”和“債券通”的“保險通”服務。客戶可以在前海直接刷銀聯卡繳費,理賠也不用擔心外匯管制的問題了。
簡單說,如果這個方案能夠落地,就是一石三鳥,即利好香港保險,也利好國內的保險中介機構,還利好消費者,也避免了資本的外流。
只不過要想實現這個利好,還需要些前提:前海需要合資格的中介人,需要同時持有香港的牌照和國內的牌照,且要受到香港保監局和中國銀保監的監管。
為了更好的理解國內保險市場,我這裡希望能夠提出一個“夥伴計劃”,可以互相幫助,互相學習彼此銷售的產品和管理理念。
理想中的目標夥伴需要具備如下的能力:
1)在國內有過至少1年以上的保險工作經驗,最好了3年以上;
2)定期願意線下聚會見面,溝通交流國內保險行業的心得體會;
3)有很強的自我驅動能力,主動搜索能力的;
4)非香港保險利益相關的同行,居住在大灣區為主。
我這邊可以提供的經驗如下:
1)定期線下聚會見面,溝通交流香港保險行業的心得體會;
2)優秀保險團隊之間的互訪學習和聚餐;
3)分享比較近年來總結的核保案例和融資實踐。
如果這邊你恰好看到了這篇文章,也恰好擁有國內保險的從業經驗,我也恰好擁有你想了解的香港保險的從業經驗,那麼我希望你可以聯繫或者私信我 ,我這邊會建一個小群。添加我的時候注意備註好添加我的理由:行業交流
考慮到時間分配,初期會以社群裡溝通為主,一個月我們定期約出來5~6個人,線下見面交流。
更多保險的分析,可以關注我的知乎專欄,也可以參考我之前的文章:
新個稅法下的CRS和境外資產配置
港險理賠支票無法入賬的時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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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保險產品精算定價的幾個因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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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挑選保險公司(投資角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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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香港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
保險合同是否具備避稅避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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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香港保險需要注意的幾個特點(二)
從年報看保險公司的發展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