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記者的報導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社會善治離不開輿論監督,政府部門與新聞媒體有機互動可以實現“1+1>2”的效果。眼下,政府部門、單位企業大多能認識到輿論監督的重要性,但每每碰到具體問題,總有現實利益的糾結。擺脫“葉公好龍”心態,完善相關制度,對政府機構相當重要。

最近,在浙江杭州和廣東深圳,接連發生了兩起政府機構“拉黑”記者的事,引發了輿論的關注和質疑。

不滿記者的報道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8月24日,《浙江日報》頭版刊發評論文章《西湖景區 風度何在》,介紹了《浙江日報》記者採寫監督報道之後被杭州西湖管委會移出相關微信群的情況。

文章稱,8月12日,《浙江日報》《一線調查》欄目對杭州西湖九溪景區旅遊廁所存在“髒亂差”現象做了報道,景區隨即開展廁所專項整治。次日,《浙江日報》對整改內容做了跟進報道。但是,採寫上述報道的記者近日發現,自己竟在整改報道見報當日,就被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記者群的管理員移出了微信群,原來的媒體聯繫人也不再回復記者任何微信。

按理說,這個“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記者群”,是一個“公對公”的辦公微信群,群內的記者,都是杭州正規媒體中專門負責跑西湖管委會這條線的對口記者。更重要的是,《浙江日報》作為中共浙江省委機關報,有權利也有義務對西湖管委會這樣的政府機構進行輿論監督。在這樣一個辦公微信群中,將一名《浙江日報》的記者“踢”出群外,無疑不符規定,並且會影響記者正常履職。因此,西湖管委會的做法,很快就引發了輿論的強烈不滿。

不滿記者的報道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不過,事發之後,西湖管委會很快做出了改正。8月24日下午,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黨委宣傳部主要負責人向關注此事的澎湃新聞發來通報稱,對涉及此事的管委會具體人員進行了嚴肅批評,令其書面深刻檢查反省。一名西湖管委會宣傳負責人表示,管委會方面已於24日當天前往浙江日報社,“主要就這個事處理和溝通沒做好向《浙江日報》道歉了”,並稱將虛心接受批評,做好積極整改。

然而,就在發生在浙江的這起事件還沒淡出公眾視野的時候,深圳竟然就又發生了一起性質相似的事情,一名跑線記者竟然直接遭到了他負責採訪的政府官員的“拉黑”。

8月29日,《南方都市報》刊發了《深圳前海管理局被金秤砣獎評為態度最差 報道後記者被“拉黑”》一文。文章披露,在日前公佈的深圳政府信息公開金秤砣獎中,前海管理局繼2016年獲評墊底的“紙秤砣”後,再次被評為態度最差,這也是該局連續第二年被評態度最差。結果,在《南方都市報》對此事跟進報道後,該局負責宣傳的相關負責人便將跑線記者的微信“拉黑”了。

不滿記者的報道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無疑,這又是一個宣傳幹部粗暴對待記者、缺乏媒介素養的鮮活案例。或許在“拉黑”記者的這名宣傳幹部看來,《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存在問題,因此引發了他對記者的不滿。但是,就算他有再多的不滿,也該通過正規方式向記者反饋,而不是將記者“拉黑”了事。

遺憾的是,除了將記者“移出群聊”或是“拉黑”之外,個別政府官員,還曾辱罵甚至對記者拳腳相加。

2016年12月7日晚間,江蘇廣電總檯城市頻道“零距離”節目曝光了南京市棲霞區物價局辦事效率低的問題。南京市民孟女士向該節目反映稱,從今年九月到十二月,她多次去棲霞區物價局諮詢,為自己開辦的一家幼兒園辦理收費標準備案表,但前後跑了8趟都沒有結果。

在報道過程中,“零距離”記者在棲霞區物價局採訪發現,該局不少工作人員還沒到飯點就開始吃午飯,包括該局副局長魏斌在內。當記者就這些問題去採訪該局辦公室主任蘇某時,對方拿著文件指著記者叱罵道:“你們記者就是這副德行!”然後重重關上了辦公室的門。

不滿記者的報道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這則視頻在曝光後,迅速傳遍了中國互聯網,並且引起了廣泛公憤。結果,12月8日夜,當地官方通報:棲霞區在調查核實實情後,經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物價局及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對區物價局在全區範圍內通報批評,責令區物價局向區委、區政府作深刻檢查;對局分管負責人魏某和辦公室負責人蘇某立即停職,並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同時,棲霞區將在全區範圍內進一步強化機關作風建設,並歡迎各級媒體和市民繼續加強監督。

而在2011年,廣東江門市衛生局食安科負責人,在接到一則關於當地“地溝油”問題的採訪電話時,用極其難聽的髒話辱罵記者,引發了廣泛爭議。為此,《法制日報》專門發表了評論文章《“官員罵記者”是輿論監督的“地溝油”》。

文章表示:“只有害怕監督,才會拒絕記者,同樣,只有監督環境不佳的權力形態下,本應為媒體保護者的權力者,才會走向媒體的對立面,將‘朋友視為敵人’。”

不滿記者的報道就“拉黑”,這樣做能行嗎?

更可怕的是,有些地方官員,竟然對前來採訪的記者動起了手。

2015年1月26日,《南方都市報》刊發報道稱該報記者21日因暗訪深圳公安部門官員在酒樓吃娃娃魚一事,與當事官員發生衝突,並被毆打,手機、相機被搶走。並且,東深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後協助打人者離開。對此,深圳市公安局回應稱,已對14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對涉嫌違紀的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予以立案調查。

當時,人民網發表評論稱:“身為警務人員,不可能不知道打人違法,卻還是毫不猶豫地上演全武行,不禁讓人揣測這一眾人為何心虛。警民本是魚水情,可警察吃了“魚”,又打了民,影響警民關係這一“耳光”也得挨著。”

遺憾的是,總有個別官員無法做到對之前的先例引以為戒。據《華商報》報道,就在2017年,陝西寶雞還發生了一起市質監局高新分局前副局長毆打前來採訪的記者的惡性事件。而這也說明,在提高官員輿論應對能力,改善官媒互動方式,保護輿論監督生態等問題上,依然存在不小的提升空間。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法制日報、新華社、人民網、華商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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