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湊單”“拼單”要不得,當心掉進“偽私募”陷阱

私募基金姓“私”,只能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不得公開推介、宣傳、打廣告。然而,不法分子利用私募基金從事非法活動,大肆公開宣傳。否則,就難以在短時間內大量吸收資金,就難以募新還舊維持資金鍊不斷,就難以誘騙非合格投資者“入局”,……

警示:“湊單”“拼單”要不得,當心掉進“偽私募”陷阱

“中金國瑞”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案件通報

2月17日,深圳證監局發佈“關於個別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警示”,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發佈《關於“中金國瑞”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案件通報》(見附件),通報了該局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中金國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的偵查近況。

通報載明,2020年2月7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秦某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批准逮捕,對鄭某明等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警方已依法採取查封涉案房產、扣押車輛和凍結涉案賬戶等措施,並將繼續追查涉案資產及資金;警方還將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員的犯罪證據,並依法開展持續打擊。

警示:“湊單”“拼單”要不得,當心掉進“偽私募”陷阱

【官方提醒】

深圳證監局表示,從日常監管掌握的情況看,除上述“中金國瑞”案件外,目前轄區已被深圳公安部門通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刑事犯罪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還有6家,這些機構形式上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上是涉嫌非法行為的“偽私募”,需要堅決依法查處並予以清除。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持牌金融機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登記備案不構成對其持續合規狀況和專業投資能力的認可;請切實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審慎判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狀況及專業水平,擦亮眼睛識別各類“偽私募”,不要受保本保底和高收益承諾等噱頭所誘惑,主動避開“湊單”“拼單”等各類陷阱,謹防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

同時提醒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以“中金國瑞”等案件為鑑,切實增強合規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義兜售“明股實債”“明基實貸”等性質的產品,不得侵佔、挪用基金財產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已經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並及時整改到位,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警示:“湊單”“拼單”要不得,當心掉進“偽私募”陷阱

【千順提示】

很多投資者之所以參與私募基金投資,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後也對應著高風險,這其中大部分投資者並沒有相應的抗風險能力。在此提示投資者,應審慎選擇私募基金投資,並在投資過後對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託管機構給予持續關注和監督。

通過上述案例,提醒投資者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摸清情況。投資者在投資前通過各種手段對募集資金基金進行調查瞭解,可以仔細審視基金宣傳推介的渠道、語言和行為方式,查看是否存在公開宣傳、向不特定對象募集等情況。還可以多方瞭解基金管理人過往業績、市場口碑以及誠信規範情況等。

二是要警惕高收益“陷阱”。“天上不會掉餡餅”,收益與風險成正比,不可能存在無風險的高收益。同時,要綜合宏觀經濟環境,對投資收益理性預期。對於明顯超出合理範圍的無風險年化收益,完全不要相信。

三是要持續關注。投資者在認購私募基金產品後,應當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產品投資、運行情況,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投資者若發現重大風險,要及時向監管部門或基金業協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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