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義前輩論形意拳

一 則

拳經雲:“靜為本體,動為作用,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是化勁練神還虛之用也。明、暗勁之體用,是將周身四肢鬆開,神氣縮回而沉于丹田,內外合成一氣,再將兩目視定彼之兩目或四肢,自己不動,而為體也。若是發動,剛柔曲直,縱橫圜研,虛實之勁,起落進退,閃展伸縮,變化之法,此皆為用也。此是與人相較之時,分析體用之意義也。若論形意拳本旨之體用,是自己練趟子為之體,與人相較之時,按練時而應之為之用也。虛實變化不自專用,因彼之所發之形式而生之也。

二 則

餘練習拳學,一生不知用奸詐之心,先師亦常雲:兵不厭詐。自己雖不用奸詐,然而不可不防他人。終身未嘗有意一次用奸詐之勝人,皆以實在功夫也。若以奸詐勝人,彼未必肯心服也。奸詐心有何益哉。與人相較,總是光明正大,不能暗藏奸心,或是勝人,或是敗於人,心中自然明曉,皆能於道理有益也。


雖然奸詐自己不用,亦不可不防。惟是,彼之道理剛柔、虛實、巧拙不可不察也(此六字是道理中之變化也。奸詐者,不在道理之內,用好言語將人暗中穩住,用出其不意打人也)。剛者,有明剛,有暗剛;柔者,有明柔,有暗柔也。明剛者,未與人交手時,周身動作神氣皆露於外。

李存義前輩論形意拳

若是相較,彼一用力抓住吾手,如同鋼鉤一般,氣力似透於骨,自覺身體如同被人捆住一般。此是明剛中之內勁也。暗剛者,與人相較,動作如平常,起落動作亦極和順,兩手相交,彼之手指軟似棉,用意一抓,神不只透於骨髓,而且牽連心中,如同觸電一般,此是暗剛中之內勁也。明柔者,視此人之形式動作,毫無氣力,若是知者視之,雖身體柔軟無有氣力,然而身體動作身輕如羽,內外如一,神氣周身並無一毫散亂之處,與彼交手時,抓之似有,再用手或打或撞而又似無。此人又毫不用意於己。此是明柔中之內勁也。


暗柔者,視之神氣威嚴,如同泰山;若與人相較,兩手相交,其轉動如鋼球,手方到此人之身似硬,一用力打去則彼身中又極靈活,手如同鰾膠相似,胳膊如同鋼絲條一般,能將人以粘住或纏住,自己覺著諸方法不能得手,此人又無有一時格外用力,總是一氣流行,此是暗柔中之內勁也。此是餘與人道藝相交,兩人相較之經驗也。以後學者若遇此四形式之人,量自己道理深淺,神氣之厚薄,而相較量。若是自己不能被彼之神氣欺住,可以與彼相較;若是見面先被彼神氣罩住,自己先懼一頭,就不可與彼較量。

若無求道之心則己,若是有求道之心,只可虛心而恭敬之,以求其道也。兵法雲:“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能如此視人,能如此待人,可以能無敵於天下也。並非人人能勝方為英雄也。虛實巧拙者,是彼此兩人一見面,數言就要相較,察彼之身形高矮,動作靈活不靈活,又看彼之神氣厚薄,一動一靜,言談之中,是內家是外家,先不可驟然取勝於人,先用虛手以探試之,等彼之動作,或虛或實,或巧或拙,一露形跡,勝敗可以知其大概矣。被人所敗不必言矣。若是勝於人亦是道理中之勝人也。就是被人所敗,亦不能用奸詐之心也。餘所以練拳一生,總是以道服人也。以上諸先師亦常言之,亦是餘一生所經驗之事也。以後學者,雖然不用奸詐,不可不防奸詐,莫學餘忠厚,時常被人所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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